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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省药监局日前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活动将持续两年,示范县将实现以下目标: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健全诚信和应急处理体系;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95%以上;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显著提高。(记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