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福建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从检查项目中筛选出20个作为监督跟踪整改的项目,向社会公开。从总体上看,福建全省各设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已制定明确整治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6项,分别是福州晋安河思儿亭到东浦路段水域整治,福州罗源县西兰乡、中房镇石材行业整治,龙岩卓鹰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宁德福安船舶修造业污染整治,宁德福安化蛟石板材集中区及交溪上游石材企业整治,莆田东泰制革厂污染整改。
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13项,分别是:福清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厦门坂头水库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厦门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漳州正兴车轮集团污水和危险废物处理问题,漳州丰侨农牧有限公司猪粪液处理问题,泉州晋江市福联皮革工业有限公司污染整改,泉州晋江市安海可慕制革集控区污染整治,三明尤溪梅仙、联合、西滨乡小铅锌矿企业清理整治,三明大田梅林水泥厂污染整改,莆田凯捷鞋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建设,南平纺织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南平种猪场搬迁,龙岩马坑太保林矿区水土流失问题。(记者 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