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旅行社条例》和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经局领导同意,启动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该项目是国家旅游局经过近些年的市场调研,吸收地方开展统保实践经验和国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开展的,首次引入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专业的保险经纪服务,开创了国内外旅游保险业界的先河;是国家旅游局和我省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为全行业做的一件实事。有利于将旅行社从事故发生后繁杂的理赔和纠纷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旅游者及时获得赔偿;有利于旅行社行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机构组成由国家旅游局开展经纪公司邀请招标,经过独立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最后选出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此项目的顾问和为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国家旅游局,招标代理公司和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三方组成项目工作组,正式议定《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方案》,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为全国旅行社统保示范产品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福建省旅行社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上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占有80%的全国旅责险份额。
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亮点:一是形成团购优势,集合全国旅行社之保险规模,打造“保险团购优势”,获得优质保障和服务。二是六家保险公司共保,力度大、保额高,解除旅行社后顾之忧,有效解决群死群伤的责任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由政府埋单的问题。三是有专门的经纪公司负责理赔手续,把旅行社从繁琐的理赔手续中解脱出来。四是理赔保障范围更广,产品覆盖了境内和104个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游客、导游、领队都在保障之内,解决了境外保障难的问题。五是赔付更加灵活多样,以前是事故鉴定出来后再理赔,现在建立以快付、预付、垫付、通付可得赔款的公共紧急救援和公共责任限额为特色的解决机制;六是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保证如果市场上出现了同等保障和服务产品,价格比统保低,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统保保险费率进行综合评估,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优化。七是整合社会资源为旅游行业服务。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新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洪副省长对2010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高度关注,局党组高度重视,提出2010年全省要确保新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投保率要达到70%-80%,力争100%。新统保项目实施后,由原来的各市旅游局和旅行社自主承保变成全国、全省一盘棋;保费由相互压价变成统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