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法律法规,理顺体制机制。要明确行业的主管部门,适时制定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推动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要尽快明确教育、工商、民政、安监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二、建立行业协会,提升发展水平。应引导教育培训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行业规章制度。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教育培训行业相关电子档案系统,通过行业网站将行业相关的问题在网络上公开,供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三、开展专项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召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由教育、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清查、取缔无证办学的专项工作;二是对符合审批办证的教育培训机构促其申请报批;三是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发动媒体、家长和社会力量对教育培训行业进行监督。
四、加强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发展。为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尤其在收费、安全、消防与教师资质上更要加强监管。物价局对报备的高收费标准应严格把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措施严把师资质量关。
五、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制订和完善计划,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师资的管理和培训,定期检查教师的资质,牵头组织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