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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干个体

北京福建人 新闻中心 2003-06-20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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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凡是今年毕业的大学专科、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

  凡是今年毕业的大学专科、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但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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