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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领导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

北京福建人 新闻中心 2003-06-20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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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19日下午,本市召开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会议。副市长唐登杰指出,上海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抓住完善土地承包合

  6月19日下午,本市召开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会议。副市长唐登杰指出,上海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以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抓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这一重点,抓紧制定有关配套规章和政策,积极探索激活土地生产要素的新机制,促进农业和郊区经济不断发展。
  (1)强化培训,准确理解领会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稳定、规范、维权、发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法律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重点加大对各级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促使大家加深理解,掌握内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统一思想,正确把握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与有关工作的关系。一是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关系。要以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为前提,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扩大经营规模,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与推进“三个集中”的关系。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妥善解决好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问题。三是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经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农民的保障,没有农民利益保障就不可能使经济得到更快发展。要辩证处理两者关系,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民利益的保障。
  (3)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具体落实工作。重点抓好三个结合。要与贯彻市政府的具体实施意见(沪府发29号文)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承包权证的发放,流转主体的到位,流转合同的规范,以及征用、使用土地中农民权益的保护,农民保障措施的落实等。要与本部门当前的有关工作相结合,实施综合整治,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形成合力。要与郊区各地的实际相结合,根据不同特点,按照法律、规章的要求,统筹安排,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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