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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召开化解动拆迁矛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专题工作会议

北京福建人 新闻中心 2003-06-25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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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化解动拆迁矛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十分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一直强调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

  6月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化解动拆迁矛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十分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一直强调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影响稳定的关键环节上,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当前对进一步化解动拆迁矛盾的总体要求是:标本兼治,“控、化”结合,关口前移,突出重点,积极化解矛盾,全力降低集访数量;加强宏观调控,坚持依法动迁,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上海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会议指出:在思想上,要正确认识动拆迁工作。
  一是要正确认识动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这是近10年来动拆迁工作的主流,我们要充分认识和肯定这个主流,坚定推进新一轮城市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实施民心工程,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二是要正确认识动拆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近一段时期,动拆迁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闹事事件不断增多,对维护上海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些情况影响了改革发展的大局,是当前全市大好形势中出现的不和谐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是要正确认识化解动拆迁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认识化解动拆迁矛盾的重要性,不能将其仅仅作为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来处理,必须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研究和破解难题,进一步把全市人民的力量凝聚到新一轮发展中来。
  在工作中,要把握好化解动拆迁矛盾的几个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疏导化解和依法处置的关系。对动拆迁中的矛盾,我们的工作着力点首先要放在疏导化解上。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说服、教育和引导,避免因工作简单、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在工作中要关口前移,善于发现问题苗子,及时掌握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动态。把疏导化解工作想在前、做在前。
  第二,要处理好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着力治标,把当前的突出矛盾抓紧化解好;又要善于治本,从政策、机制和法治等方面,建立起维护群众利益与保持稳定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首先要找到旧区改造、动迁安置与住宅供应之间的政策平衡点,合理确定旧区改造规模和动拆迁总量,尽快完善动拆迁政策,规范动拆迁行为,增加中低价位住宅供应,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其次要积极探索新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机制,逐步推广“熟地批租”,规范动拆迁行为。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同时,要健全动拆迁工作外部监督机制,市和区县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司法监督、工作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监督机制。还要加快地方专项立法工作,上海大规模进行动拆迁历经10年,形成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我们要通过总结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制定和完善有关动拆迁的法规规章,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修改《信访条例》,要明确信访活动中的各类禁止性行为,规定执法部门对妨碍正常信访秩序的违法行为可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三,要处理好落实责任制和形成合力机制的关系。上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方式,在防非典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动拆迁和社会稳定工作中,也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落实各部门、各地区的责任制。化解各类矛盾,必须层层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市里主要是确定大的方针,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哪一家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家的责任。要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工作的合力机制,使这项工作进入常态长效的工作状态。特别是信访、城建、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包括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对党员干部参与闹访、堵路作出纪律规定。大家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动迁矛盾,为上海新一轮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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