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福建省将在2009年3月开展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据悉,除厦门大学与福建师范大学外,福建省将按各设区市申报学校30%左右的比例抽查评估,从中遴选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授牌。各地抽查的学校数分别为:泉州7所,福州6所,莆田5所,南平4所,厦门、漳州、三明、宁德、龙岩各3所。
近日,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福建省将在2009年3月开展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据悉,除厦门大学与福建师范大学外,福建省将按各设区市申报学校30%左右的比例抽查评估,从中遴选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授牌。各地抽查的学校数分别为:泉州7所,福州6所,莆田5所,南平4所,厦门、漳州、三明、宁德、龙岩各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