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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的管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61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为,《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日前出台。主要规定:

1.福建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2.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建设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本省有效。

3.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后,方可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4.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姓名、注册号、注册所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信息应向社会公示并亮证服务。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5.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只能注册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个人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者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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