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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预包装食品流通实行备案制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63

日前,福建省工商局下发《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规范预包装食品市场准入管理。

食品流通备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托互联网平台,从流通源头采集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技术手段记录的法定进货查验项目数据,方便食品经营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规范食品的进货渠道,健全食品流通安全溯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按相关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时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食品安全基本信息的备案电子数据。食品生产企业设立在福建省范围内的总经销、总代理及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总部等参照批发经营者实施食品流通备案管理。

食品流通备案信息有:食品销售企业名称、流通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静态信息;食品条形码,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包装、规格、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静态信息;食品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批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图片等动态信息。(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李丽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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