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按照每所试点学校补助2万元的标准,下达给397所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试点学校,专项用于开放场馆的维护和管理。
各地补助金额为:福州市13个县(市)区,65所学校补助130万元;漳州市12个县(市)区,55所学校补助110万元;泉州市11个县(市)区,55所学校补助110万元;莆田市7个县(市)区,32所学校补助64万元;三明市12个县(市)区,60所学校补助120万元;南平市10个县(市)区,50所学校补助100万元;龙岩市7个县(市)区,35所学校补助70万元;宁德市9个县(市)区,45所学校补助90万元。 (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