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出席会议并讲话。
《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自200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特别是在海峡两岸交流交往中,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处置两岸突发事件,实施海上双向遣返作业,开展两岸灾害救援互助,推进闽台友好交流合作,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了积极努力。
王美香指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感和光荣感;支持红十字会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依法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救助实力。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各地贯彻实施条例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监督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到位,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不断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