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昨日公布的第三季度福建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根据福建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武夷山、建阳、福鼎、南安、长乐、厦门、福州、宁德、漳平、莆田、永安、邵武、晋江和泉州等14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增加2个。
在水环境方面,福建全省各主要河流、城市内河水质总体良好,达到或优于国家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占93.4%。
在城市内河水质状况监测中,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宁德6个设区市和长乐、福清、龙海、福安4个县级市内河的29个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2.4%,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0.3个百分点。6个主要海域中,莆田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福建全省最高,为90.0%;10个主要港湾中,湄洲湾和东山湾水质较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
声环境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中,泉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50.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5.0个百分点;福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0.0%,与上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20.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0.0个百分点;厦门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44.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3.4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44.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2个百分点。(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