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甲流疫苗实施集中接种,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1—2家符合接种要求的医疗机构作为接种点,负责本地区接种工作;疫苗接种顺序原则上从高孕龄组向低孕龄组安排。各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要根据本地区疫苗剩余情况,组织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孕产妇,按“知情、自愿、免费”原则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甲流疫苗。
此前,卫生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办公室《通知》提出,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
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于去年10月26日起分四批陆续对部分重点人群进行甲流疫苗接种。其中,第一批疫苗主要用于公安干警、医务人员,幼儿园、小学教职工等。第二批疫苗用于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个设区市高中学生、中学教职工和消防、边防人员等。截至上月底,福建全省第一、二批疫苗共下拨125.99万份,已全部接种完毕。
上月28日起,福建省开始第三批甲流疫苗接种,共77万份,目前已接种8万多人,主要对象为南平、三明、宁德3个市的高中生,福州、厦门、南平3个市的初中生等。
又讯 福建省卫生厅通报,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3日,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报告新增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327例,住院治疗151例,重症病例62例,死亡3例(福州肺科医院、罗源县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各报告1例)。(记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