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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英达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71
28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倪英达说,2009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福建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省检察院重新修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企业生存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845人,提起公诉46093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154人,提起公诉7022人;批准逮捕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493人,提起公诉15916人;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8件306人,提起公诉26件350人;集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淫秽色情网站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66人,提起公诉1841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84人,提起公诉260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51人,提起公诉226人;批准逮捕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87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300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4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共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1953件。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07件1262人,其中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864件108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3件173人。福建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23件、撤案26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094人、追加起诉870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3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7件次。依法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13件,经审查提出抗诉172件,法院再审后已改判、调解、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件,法院已采纳26件。

建立健全内部执法活动监督机制。截至去年12月底,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上提一级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52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25件147人,决定不逮捕5件5人。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三类案件”159件。

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省检察院先后举办16期福建全省性业务培训班和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班、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班,培训干警1971人次。选调68名应届优秀法律本科生、研究生充实到基层检察院。

倪英达分析了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说,2010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福建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抓住机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服务福建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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