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岚说,2009年,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福建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28520件,办结410034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7.01%和15.41%。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5801件,办结4849件,分别上升57%和48.74%。
全力服务大局,在加快建设海西和服务“三保”中拓展司法作为。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并促成最高法院作出《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积极推进闽台司法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把服务保障海西建设与落实中央、福建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结合起来,福建全省法院走访企业2254家,提出具体司法建议487条。
狠抓执法办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强化司法职能。福建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4997件,审结民事案件229852件、诉讼标的总额309.87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48件,执结各类案件107273件、标的总额173.22亿元。福建全省法院从2008年11月起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2007年底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18636件;执结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等7类重点案件7931件。
突出公正高效,在为民服务中提高司法水平。开展“比质量、比进度、比状态、比效果,又好又快办案”活动,扎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加大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力度,省法院调解各类大要案384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诉讼外。着力破解申诉信访难题,省法院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22件,审结1751件,同比分别上升220.87%和199.83%;大力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化解上级督办重点疑难信访积案258件。提出40条便民利民措施,在偏远乡村、海岛等设立巡回办案点670个,就地审理案件9231件;健全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救助制度,向69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司法救助款313.26万元,为7762件案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013.84万元;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193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30514人次,参审案件21186件。精心打造司法特色品牌,福建全省法院涉台审判、少年审判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强化从严治院,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中增强司法公信。全面加强以队伍为重点的法院各项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进一步提升。福建全省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93.6件,同比上升15.41%,其中省法院上升48.76%;基层司法条件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办结案件占福建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4.84%。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提出,2010年福建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强化司法能动,服务海西建设大局;强化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功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司法公信,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强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司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全面实现福建省“十一五”规划,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