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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查缴工作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39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管制刀具查缴工作。

据悉,福建省所有生产、销售刀具的企业实行生产备案、销售登记制度。经销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和“三禁止两报告”(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员禁售,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购买管制刀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没有铸刻商标或者号码,不按规定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向不符合佩带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匕首、三棱刮刀的企业或个人,公安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没收制造、销售的管制刀具;情节严重的,将商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重大活动期间,管制刀具可以采取“许可销售、实名购买、流向登记”的特殊管制措施。(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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