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2010年底福建全省淘汰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到2012年前关闭淘汰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到2015年前,关闭淘汰3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十二五”期间,福建全省皮革行业将实行排放浓度和排污总量双重控制,2015年COD排放量和NH3N排放量分别比比2008年下降下降40%、36%。
《方案》要求,皮革集中区必须建设统一的污水处理厂,所有皮革企业及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都要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建设规范的中控系统,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视,皮革企业废水在线监控设备要连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室和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中控室。 (记者 李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