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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学代收费非自愿不得收取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52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记者 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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