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ECFA的规定,两岸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由此迈入新里程。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ECFA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根据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其中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办理原产地证书,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
质检系统首份ECFA原产地证“花落”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出口产品为纯碱,货值5500美元。在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公司报检员谢必香算了一笔账:取得ECFA原产地证后,有关产品关税由5.5%下调到2.5%,按公司去年的出口情况,出口台湾约30万美元的产品,仅减免关税一项就可节约成本约6万元。
福州源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领到了福建贸促会签发的首份ECFA原产地证,出口商品为大梭盘组、压环等,货值53658.29美元。公司业务员刘文芳说,获得ECFA原产地证后,公司产品出口台湾可享受14个百分点的关税减免。
当日14时30分,随着厦门海关放行章盖在编号为“371120111111120661”的报关单上,4.08吨进口台湾水果成为首单“登陆”的台湾ECFA早收货物。这批货物由厦门鑫金鹭果蔬贸易有限公司进口,其中柳丁300箱、哈密瓜50箱,货值2920美元。台湾金门县商业会在当日为其签发了编号为“EL11HA00001”ECFA原产地证,该批货物在大陆享受税率优惠后,企业可节省税款1200余元。
厦门海关介绍,当日10时许,已验放了首票大陆出口台湾的ECFA早收货物——厦门佛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神香、香粉等,货值17328美元。(赖文忠 林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