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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5年内人人享有医保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64
记者16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出台。未来5年,福建全省将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首次写入“十二五”专项规划中。规划指出,“体面劳动”就是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来保证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建立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健全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问题。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和居住条件,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制度,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

此外,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特别帮助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5年内,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十二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95%,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

5年里,福建全省将实现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力争达200万人。福建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力争达373万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劳动者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28%。

同时,社会保障体系将日益完善。“十二五”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将达760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达3610万人,参保率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435万人、500万人、445万人。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十二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增长1.5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75%和70%左右。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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