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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进一步采取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340
8日至9日,福建全省国有企业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源头治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福建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梁绮萍和福建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小晶分别在会上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国企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功能。要注重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纪律教育、道德情操和行为规范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通过任职与公务回避、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谈话诫勉、轮岗交流、年终述职述廉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工作;要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要落实全面预算、规范采购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等措施,搞好企业管理全过程监控;要通过效能监察建章立制,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并发现线索,查处企业蛀虫。
  会议强调,要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促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在资金运作、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企业改组改制、减员增效、干部任免、下岗分流,以及职工福利、工资分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都要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据悉,福建省将出台《加强省属企业产权转让及交易管理办法》、《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运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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