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眼下仍有一些医保定点医院将医院门诊定额管理与患者门诊费用直接挂钩的做法,10月9日,省医保中心副主任郑庆华专门委托福建日报告知广大参保患者:根据省医保中心9月22日定点医院会议要求,9月27日起各定点医院已不得再实行门诊费用一刀切;如果继续将门诊定额管理与门诊费用直接挂钩,参保患者可拨打省医保中心投诉电话(0591-87603808)举报。
省级医保患者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近来一直持续攀升。今年上半年,省级参保患者每次平均门诊费用152元,比去年同期递增13%(全国平均水平87元);每次平均住院费用11336元,比去年同期净增500元(全国平均水平4154元);人均发生医疗费用886元(福建全省平均水平425元)。这导致省级医保统筹基金结余率已由2001年的36.5%降至去年的12.7%,今年已有3个月份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为遏制当前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增长势头,8月18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强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采取门诊费用定额管理等4条管控措施,加强对48家省级医保定点医院的管理。管控措施出台1个月,省级医保门诊当月总费用减少200万元,每次平均费用降低30元;9月份统筹基金支付额也较8月份下降50万元。
由于许多定点医院对门诊费用定额管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或是为了方便自身管理,便简单地将医院的每次平均门诊定额与患者的门诊费用直接挂钩,对门诊费用实行一刀切管理,从而给不少参保患者,特别是老年病、慢性病患者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影响到个别患者的正常治疗。省医保中心分别于9月10日、9月22日,通过举办记者座谈会、定点医院会议等形式,就每次平均门诊费用定额管理进行了解释。省医保中心表示:门诊次均费用是医院所有医保患者一年或一个时期的门诊平均费用,是省医保中心针对定点医院设定的管理指标,而不是患者每次门诊费用的限额指标,因此各家定点医院必须立即纠正将定额标准与每次门诊费用直接挂钩的错误做法。
然而,据不少参保患者反映,目前仍有一些医院知错不纠。为此,10月9日省医保中心委托本报再次强调:从9月27日起各定点医院不得再发生错误宣传门诊定额管理、误导患者分解就诊、分解住院、实行门诊费用一刀切等问题。如有发现此类问题,参保患者可向省医保中心举报。一经查实,省医保中心将给予定点医院通报批评;对由于执行不当,使患者正常治疗受影响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暂停其定点医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