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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收费有标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291
7月29日,省物价局公布了福建省交通事故法医临床鉴定临时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伤情鉴定、致残程度评定、饮酒嫌疑检测均200—500元/人;致残程度重新评定200—600元/人;交通费用可按实另行收取,住宿费用按国家公务人员规定报销标准另行收取。本次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均为临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委托人可与鉴定机构在核定的收费标准内商定具体收费标准。今后如国家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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