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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跨越发展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北京要闻 访问量:1198
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说,2010年,省法院紧紧围绕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依法忠实履行职责,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福建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6780件、办结439233件,同比分别上升6.59%和7.12%。其中省法院受理7097件、办结6087件,分别上升22.34%和25.53%。

全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跨越发展。省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35个司法文件,指导福建全省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能动司法、刑事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力度,通过狠抓执法办案,认真履行司法的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满足人民司法需求。福建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工作,坚持为民、和谐司法,积极解决新矛盾和老矛盾,切实回应人民需求关切。注重源头化解,深入开展司法大走访活动,主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共走访企业和基层单位5380个、各类人员21046人,就地化解矛盾4674件;狠抓积案清理,清理涉诉信访积案4187件、化解案件500件、清结执行积案21008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新收信访数同比下降20.93%;拓展便民服务,全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平台;夯实基层基础,在偏远山区等调整、增设人民法庭,新增固定巡回办案点62个。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审结案件371413件,占福建全省结案总数的84.56%。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促进社会建设管理。参与平安综治建设,参与做好维护校园安全工作,选派454名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提出司法建议1483条,促进社会建设;助推社会公共治理,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和格局,培训人民调解员等11000人次,依法审查确认非诉调解协议效力14412件;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探索完善社会调查报告、轻罪犯罪记录消灭等措施,帮助1224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或安置帮教,有22人考上大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司法进社区、进农村、进海岛、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举办各类法律咨询、讲座1599场。

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在最高法院案件质效评估中,福建省综合指数名列全国第四;创新司法管理机制,建成并启用福建全省法院司法管理统一信息网络数据平台;加强审判指导监督,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组织实施“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评查各类案件73862件;推进司法公开民主,推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和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深化司法品牌创建,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形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公信建设等活动,抓“创争”强党建激活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抓学习重实践提素质、抓风纪治庸懒保廉洁。福建全省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在前年增长15.41%的基础上,去年继续上升8.7%,其中省法院上升13.86%。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提出,2011年福建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中央、福建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福建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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