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去年12月,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标志着福建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此举不但有利于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且规范了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真正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据统计,目前福建全省已有99.5%的乡镇(街道)实行了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这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取得的实际成效之一。据悉,去年5月,中央下发这一工作规划,福建省随即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并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海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力推动 凝聚合力
各级党委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按福建省委要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省直64个牵头、协办单位,94个市、县、区全部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全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党委的反腐倡廉主体责任。泉州、宁德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七个一”的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漳州开展“五检查一整改”,做到查责任、查方案、查措施、查进度、查效果,及时整改问题。三明把落实牵头职责、推动牵头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莆田要求各牵头单位每个季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和任务落实。省72所本科高校、高职高专、民办高职院校全部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广泛发动 细化任务
要把《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好,关键是要先把《实施办法》学深、学透。
福建全省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据统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实施办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共举办362场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各级各单位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781场,对4.8万人次进行较系统的培训。福建全省通过党校、行政学院等举办惩防体系建设培训班128期,受训人数1.1万人。龙岩、南平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宣讲团,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宣讲《实施办法》。福建日报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和福建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实施办法》细化任务83条205大项,明确68个牵头、协办单位。一个由《实施办法》“指挥”,牵头单位“领唱”,协办单位“协唱”、社会各界“和声”的惩防体系建设“大合唱”唱响海西大地。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省直牵头、协办单位快速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出台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形成线面结合、上下联动、相互促进、不断深化的工作格局。
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任务分解部署会,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福州紧紧围绕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的全局,精心谋划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厦门适应特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提出富有厦门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思路和办法。龙岩着眼打造“红土清风”品牌,努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惩防并举 突出重点
《实施办法》出台1年来,福建全省各级各部门有条不紊地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等方面工作,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满意度逐步提高。
在惩治腐败方面,惩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围绕中心工作,更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合法权益、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安定;坚持“立案上保持力度、办案中依纪依法、处理时宽严相济”,坚持惩治腐败与促进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有效惩治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法违纪行为。
在预防腐败方面,把保证中央和省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上,重点加强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督,规范涉农部门行政行为,严格抗灾救灾资金监管使用。
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在10个省直部门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试点,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省法院出台《关于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新一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又减少审批事项304项,总计减少省级审批项目1417项。建成省级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60个具有审批权限的省直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都纳入系统,审批时限总体上比法定时限缩短40%以上。全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和村务公开栏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
市场机制持续健全。继续抓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打击串通投标、落实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公开出让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四项工作,出台《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的意见》及11个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在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方面,出台《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福建全省联网的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形成海西产权交易挂牌报价系统。省市两级推出500多个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配置方式向BOT、股份制等多种市场竞争方式拓展。
中介组织持续完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对福建全省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清理“官中介”、打击“黑中介”、取缔“假中介”。同时,加强中介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出台《福建全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阻碍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环境。”这需要我们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持续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海西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本报记者 周琳 通讯员 林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