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福建省将加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农村人居环境。
今年,福建省将推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福州、厦门、泉州市各建成一座以上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厂,其他设区市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重点推动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处理收集试点,福州、厦门市试点小区不少于10个,泉州市不少于5个,其他设区市不少于3个。巩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福建全省完成80%的村镇垃圾治理任务,2011年后再用5年时间完成余下20%乡镇和建制村治理任务。
据悉,到2010年底,福建省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87座,处理能力达348万吨/日,分别比“十五”末增加66座和210万吨/日;实现市县污水处理率6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70%以上的“十一五”目标;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63座,处理能力达2.1万吨/日,分别比“十五”末增加49座和1.6万吨/日;实现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的“十一五”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起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到2010年底,福建全省累计通过验收合格乡镇759个、建制村10048个,全面完成九龙江、汀江、鳌江、木兰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乡镇垃圾治理任务。福建全省累计投入经费20.57亿元,建成乡镇垃圾处理场(站)817座,建设垃圾池6.05万个,日处理村镇垃圾约1.18万吨。(吴宏雄)